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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介绍"十万元征集广告语"活动的过程?当时"天高几许问真龙"这句广告语获什么奖项?
真龙品牌卷烟,经历了数年的研制开发,自2001年12月问世以来,以卓越的品质,有效的营销宣传策划,已成为广西卷烟的旗舰品牌,中国卷烟十大最具潜力品牌、广西著名商标,伴随着品牌的发展和壮大,真龙文化内涵不断得到了提升。
第一阶段,我们采用的广告语是"超越自我,缔创非凡"。南宁卷烟厂建厂几十年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创造了数十亿的税利,同时也创造了国内著名品牌---刘三姐卷烟。在高档品牌卷烟突飞猛进的时代,2001年南宁卷烟厂投入十亿元巨资打造广西旗舰品牌"真龙",在真龙卷烟系列的第一个产品是贡品真龙,在产品的研制上,吸取了众家之精华,无论是生产工艺、配方研制等方面,还是生产经营理念,都完全地超越了自我,达到了一个更高层次。
好产品来源于自信,自信来源于敢于对自我的超越。南烟人以超越过去,超越自我,突破传统观念,敢于与卷烟列强竞拼的生产经营理念,缔造出卓越非凡的高档品牌卷烟---真龙,2002年底,真龙卷烟在全国卷烟质量抽检中荣获综合得分第一,并同时获得了2002年度中国食品协会"全国质量信得过食品"和2002年度广西一等品卷烟评定第一这三项殊荣。并以此为契机,在第一阶段的市场营销中,在宣传和推介上,主要是强调和突出"真龙"品牌的超越与品质的非凡。从这一阶段的宣传工作来看,的确是较为成功地向世人推介出了我们的真龙卷烟。此基础上,我们南烟人乘胜追击,进一步提升"真龙"品牌卷烟的品质,并将于2002年底推出新一代的品牌---40元/包的御品真龙卷烟。伴随着真龙品牌的成长和发展,我们认识到第一阶段的广告语已不能更好地诠释品牌的内涵,在第一阶段的推介工作中,仅仅是强调和突出了"真龙"的技术含量和企业的发展理念,并没有真正地赋予品牌实质性的内涵:真龙是什么?真龙代表着什么?什么才是真龙?"超越自我,缔创非凡"还不能足以让消费者去理解、去共鸣,要让真龙品牌真正与消费者进行深入沟通,并增加消费者的品牌体验,必须有一句核心传播概念去形象描述,以此加深品牌印象。为此,我们及时地对"真龙"品牌进行了第二阶段的策划,从2002年9月,我厂委托"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在《南国早报》、《八桂都市报》、《广西政法报》等区内有影响力较大的几家报刊上多次刊登"十万元诚征广告语"的活动启事,明确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尤其是载明了"所有来稿恕不退还,入围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所属。"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西各界人士和有关部门的热情参与,共收到信件7153封,应征广告语5万多条。2002年12月,经读者及专家评定,产生获奖作品20条,并分别在以上报刊上发布获奖公告,公告同时通知"凡获奖入围作品者,见本公告后,请将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带上,于12月26日前往南宁夏威夷国际大酒店参加颁奖盛典。。。。。。"。"十万元诚征广告语"活动的特等奖是"成功、成就、真龙",奖金是8万元,"天高几许?问真龙"获得入围奖,奖金是500元和价值400元的新产品御品真龙壹条。
2、10万元征集广告语在全国看,是个小数字,但"10万元征集广告语"在企业界看来为天文数字,一句广告语值不值10万元?
一句话:说明了企业领导层的胆略、魄力、全新的经营理念与对智慧成果的尊重。
3、谈一谈广告语"成功、成就、真龙"获特等奖的理由?
2001年12月,真龙品牌卷烟的问世,以其非凡的品质得到了广西各界高档消费群体和成功人士的认可和喜爱,并逐渐真正成为了广西人的面子烟、形象烟、礼品烟。各级政府、部队、大型国有和私营企业的接待、会议、馈赠礼品时已接受和使用"真龙"品牌卷烟,它的问世和在社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替代广西市场中的区外高档卷烟,成为众人追求和喜爱的广西卷烟旗舰品牌,成为成功人士的象征、尊贵的体现。
龙,在中国传统理念中,代表着权力,代表着恢弘气度,代表着吉祥如意,同时也代表着美好的祈望和成功的追求。龙者,成功之象征也。成功者,恢弘大度,海纳百川、坚韧不跋、执着追求,乃"龙"之品质。"真龙"秉承中华"龙"文化之精髓,至尊、至极,于品味之中,回味人生,享受成功……广告语"成功成就真龙"抓住了"龙"的传统内涵,抓住了当今世人渴望成功、追求成功并享受成功的心理,把"真龙"内涵定位在成功之上,把对人生、对理想、对事业不断取得成功和成就的有志之士定位为真龙,真正的成功人士,真正的龙的传人,"成功于超越之中,成就于天地之间",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真龙传人。这就是我们赋予的真龙第二阶段内涵和新的真龙文化,我想也正是读者和专家把广告语"成功成就真龙"评选为特等奖的原因。
4、为什么后来又采用"天高几许问真龙"?
经过两年时间的培育,"真龙"品牌已慢慢成为广西一个知名度、美育度比较高的高档品牌卷烟,其核心诉求由"超越自我缔创非凡"到"成功成就真龙",无不贯穿着一个"成功"的理念,并且深入人心。2003年11月,结合广西烟草工业公司成立这一焦点事件和60元/包的尊品真龙的研制成功,我们对"真龙"品牌进行新一轮的反思和剖析,核心诉求仍然是"龙"和"成功"我们将在"龙"文化和成功内涵上丰富"真龙"品牌。尊品真龙作为"真龙"品牌的高科技、概念产品,首先是以其艺术品般的外包装领秀于卷烟市场,并以腾云龙的姿态傲视群雄,使"真龙"品牌的形象具有独树一帜的风格,图显更具鲜明内涵的品牌个性,代表尊贵的卷烟消费形象。因此,真龙品牌的管理当务之急是提升原有心智地位,提升真龙的品牌个性,使品牌凸显某种形态的人性,使品牌与顾客忠诚相待。广告语"天高几许?问真龙"正是在这一历史条件下被挖掘和运用,它代表着特定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消费观念,具有与产品特色相适应,与目标消费者的潜意识相吻合的功能特性。因此,我们感谢刘毅对广西烟草和真龙品牌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他的积极参与。
5、对一审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有何评论?
南宁卷烟厂通过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与原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是通过启事(要约)和投稿(承诺)来达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宁卷烟厂与原告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于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收到其稿信时即已成立生效,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本案的广告内容就具有明确的合同规定,约定了入围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所有,换言之,原告虽然是"天高几许问真龙"的作者,但在其投稿应征入围后该广告语的著作权已转移给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而我厂与该广告公司又是委托代理关系,即我厂是诚征公告活动的广告主,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仅是为我厂发布广告的代理公司,因此我厂合法取得了该"天高几许?问真龙"的著作权、使用权和所有权,我厂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对一审判决在审理过程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我们有不同意见,目前我厂已向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相信二审法院将依法查明事实,秉公裁判。
对一审判决过程和结果引发的几个问题值得法律界、广告界和企业去思考:
⑴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⑵就本案而言,征集活动产生的广告语"天高几许?问真龙"的合法著作权应归属委托人还是受委托人,南宁卷烟厂根据原双方达成的有关合法规定使用该广告语,是否构成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侵犯。"著作权"与"所有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这应由法律界的专家和学者探讨和研究。
⑶高达48万元的赔偿金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6、厂方对"著作权"与"所有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
具体的法律概念应该由我方代理律师来解答。
7、如何看待刘毅提出50万元的高额赔偿?
在区党委、区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下,在各行各业的关心支持下,在罗毅总经理的带领下,广西烟草积极实施"二次创业"发展战略,企业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斥巨资20多亿元分别对南宁卷烟厂和柳州卷烟厂实行全方位技术改造,加大对卷烟工艺技术、科研、烟叶、生产、管理等综合领域的资金投入,一跃成为拥有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生产条件的现代化卷烟生产企业。同时,加大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狠抓产品研发和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极大增强,为广西烟草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广西烟草工商税利连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每年跃升一个新台阶,从2001年的14亿元,到2002年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2003年实现24亿元,2004年突破32亿元,顺利实现"二次创业"税利翻番目标,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真龙品牌的发展历程,前期,真龙品牌在营销策略上倡导"成功成就真龙"和"天高几许问真龙"的高端品牌理念,通过大手笔、大气魄、大思路的高端媒体宣传及终端服务营销的措施,在各级商业公司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真龙品牌的知名度、美育度和影响力稳步提升,成为了广西烟草的旗舰品牌。简而言之,是成功的生产经营、成功的营销策划成就了真龙品牌,是企业和品牌的实力成就了"天高几许问真龙",而不是由于"天高几许问真龙"这一广告语造就了强盛的广西卷烟工业。 |